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有限公司:
******委员会评审及中标候选人公示,现确定贵单位中标。请收到本通知书30天内,到我
单位签订监理合同。
特此通知。
招标项目 | 文化体验中心项目(飞龙湖EOD东北角地块)(监理) | ||
备案登记号 | 台建招备[2025]3019号 | 招标方式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招标内容 | 文化体验中心项目(飞龙湖EOD东北角地块)(包括但不仅限于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及其他工程、大市政配套工程、招标人指定区域需装修的装修工程(如有)、代征道路工程、临时围墙)的监理工作,包括从项目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施工阶段至综合验收完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保修阶段的监理及质量监督、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配合结算审核、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以及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等。 注:(1)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及其他工程是指:用地范围内的新建房建工程(含代征道路工程,不含大市政配套工程)及其他用地范围内招标文件中未说明的其他工程建安工程。 (2)大市政配套工程是指:水(自来水、用地范围外给排水)、电力、燃气、通讯、数字电视、充电桩(不含地下停车位充电桩)、信号全覆盖等大市政配套工程。大市政配套工程监理具体范围以委托人书面确认为准,未经委托人书面确认的不作为受托方监理费结算依据。 (3)招标人指定区域需装修的装修工程(如有)是指:用地范围内的招标人指定区域需装修的装修工程。指定区域需装修的装修工程以委托人书面确认为准,未经委托人书面确认的不作为受托方监理费结算依据。 (4)代征道路工程是指:包括道路、给排水、绿化、照明、交通、综合管线系统(含通信、电力、燃气、通讯等)等所有道路相关工程。 | ||
建设规模 | 1、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娱乐康体用地、商业用地,用地面积(以实测为准)约21259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0755㎡,代征道路用地面积:504㎡),建筑限高15米(自室外地坪算起),容积率≤1.35,地上建筑面积≤28019㎡,绿地率≥25%,建筑密度≤45%,地下室≥1层,地下娱乐康体面积≤3000㎡。总建筑面积约46600㎡。2、代征道路用地面积504㎡,为城市支路[包括道路、给排水、绿化、照明、交通、综合管线系统(含通信、电力、燃气、通讯等)等所有道路相关工程]。 | ||
中标人 | ******有限公司 | ||
项目总监 | 林志勇 | ||
中标价(元) | ****** | 质量标准 | |
监理期限 | 随实际全过程代建开发建设期加三个月。自开工报告签发之日开始,至承接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所有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监理工作内容后结束。 本次监理工作内容包括配合前期准备、配合结算审核及保修阶段的监理,但不计入监理服务期。 | ||
备注 | 项目总监:林志勇 证书号:****** 身份证号码:362330**********92 |
招标代理(盖章): 招标人(盖章): 监管部门(盖章):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冯璐璐 2025年 04 月 0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