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保健院检验外送项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四章 评标办法 | 检测项目:每提供一个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得1分,最多得20分,不提供不得分。同一项目不重复得分 | 检测项目:每提供一个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得1分,最多得22分,不提供不得分。同一项目不重复得分 |
2 | 第四章 评标办法 | 投标人业绩: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检验项目外送检测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个合同复印件得0.5分,最高得1分,不提供合同复印件资料不得分。 | 投标人业绩: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检验项目外送检测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个合同复印件得0.5分,最高得3分,不提供合同复印件资料不得分。 |
3 | 第四章 评标办法 | 截止2024年8月1日投标人实验室通过ISO15189认可开展项目数量200(含)项以上得4分;160项至199项得2分;100(含)项至159项得1分;100项以下或未通过者不得分,检测实验室和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必须一致。 | 截止2024年8月1日投标人实验室通过ISO15189认可开展项目数量200(含)项以上得4分;160项至199项得2分;100(含)项至159项得1分;100项以下或未通过者不得分, |
4 | 第四章 评标办法 | 具有负责本项目的医学检验专业人员,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40人及以上,得4分,20-39人得2分,10-19人及以下得1分,10人以下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在投标单位截至投标时间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 | 具有负责本项目的医学检验专业人员,高级职称的人员20人及以上,得4分,10-19人得2分,1-9人及以下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在投标单位截至投标时间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 |
5 | 第四章 评标办法 | 投标人提供的2022年至今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评证书情况给分。提供60(含)份以上得6分,50-59份得4分,40(含)-49份得2分。40份以下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检测实验室和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必须一致。 | 投标人提供的2022年至今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评证书情况给分。提供60(含)份以上得3分,50-59份得2分,40(含)-49份得1分。40份以下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6 | 第四章 评标办法 | 增加 | 结果互认:投标人提供本项目服务的实验室列入“浙江省临床检验结果互认的医疗机构”名单,且通过互认的项目数达到45项及以上得3分,30-44项得2分,1-29项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提供或未盖章的不得分) |
7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22日09:30 | 2024年10月31日09:30 |
8 | 第二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 增加 | ******医院。 |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健院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晨曦路10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奔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马云波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传 真:0571-******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沈夏奇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