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工智能产业基地建设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清市人工智能产业基地建设工程(一期)已由乐清市发展和******委员会以项目代码2302-330382-04-01-98822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出资人出资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出资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乐清市中心区,东临规划加油站及科研用地,西临城市干道清远路,北侧宴海路为国道,南侧为14米规划道路。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5318㎡(计容面积49044.26㎡),其中管理大楼9540平㎡,科技楼10496㎡,实验楼A8416㎡,实验楼B2489㎡,1#门卫151㎡,2#门卫56㎡。地下室面积4180㎡。概算总投资34826.5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827.23万元。
施工总工期:520日历天(其中科技楼、实验室A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完工并交付使用)。
2.3本次监理服务期限:服务期自工程开工之日始,至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资料移交备案且办理竣工结算审核定案完毕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4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监理服务,******消防、人防等,同时协调与外部市政设施的衔接,相关信息通讯等工程所涉及的各专业项目施工及设备安装的监理服务,直至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资料移交备案且办理竣工结算审核定案完毕及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全过程负责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项目。
3.4 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予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锁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网址为******/)。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col/col******70/index.html)。
4.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乐清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网址:******/col/col******16/index.html)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时间安排表,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 址:乐清市总部经济园3栋16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577-******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乐清市总部经济园7栋14楼 联 系 人:张颖 电 话:0577-****** |
2023年0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