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于洪区光辉湿地、刘家11处体化污水处理站等设施维护运行服务单位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14-00038 项目名称:于洪区光辉湿地、刘家11处体化污水处理站等设施维护运行服务单位采购 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为满足我中心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行工作,计划通过采购招标方式选取一家农村污水设施维护运行单位,负责我中心农村污水设施维护运行,满足上级部门及我中心考核相关要求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为每年度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供应商上一年度按要求履行合同中各项服务内容,无任何违约情况,双方无异议,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固定、采购预算执行良好、年度服务价格不变,采购人将根据本次采购结果与其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最多续签一年(以双方合同签订内容为准),续签合同甲方对本条具有决定权。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3、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或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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