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出具的《关于申扎县雄梅镇派出所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概算的批复》(申发改基建[2023]68号),拟建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改扩建建筑面积1036.65平方米及附属设施。
申扎县雄梅镇派出所改扩建项目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位于那曲市申扎县雄梅镇色宗村,该地块占地总面积2.3684亩,约1578.94m2,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89.01081°,北纬31.403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项目地块由湿地(内陆滩涂0506)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用地0801),属于“一住两公”。因此,本项目需办理“一住两公”的相关手续。
综上所述,项目地块相关资料较齐全,判断依据充分。本次调查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项目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项目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