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的编号为永建招字[2025]025号的永春县榜头社区酒店工程设计已由******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5]C1001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永春县榜头社区酒店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永春县桃城镇榜头社区;
2.3. 工程建设规模:宗地面积5475平方米(约8.21亩),容积率>1.0且≤5,建筑密度≤35%,绿地率≥10%,建筑限高≤80米,拟总建筑面积约36000平方米。拟建设酒店、停车场、商业店面、公共配套服务设施,以及景观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21000万元,土建投资1970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14000万元;
2.5. 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报批工作、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施工图及其文件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其他相关服务。最终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6.2. 内容: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消防设施工程、抗震设防、环境工程、门窗专项设计、绿色建筑(含土壤氡检测)、建筑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综合管线、标识、强弱电工程、变配电房、装配式建筑等所有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并提供工程概算;②装修工程设计包括:建筑******消防水池、设备用房等;④室外工程包括:室外总体工程及市政管网接驳设计等专业工程;⑤与勘察及其他有关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36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同一合同范围内的工程投资总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或同一合同范围内的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6 月 06 日 08 时 30 分 00 秒至 2025 年 06 月 12 日 17 时 30 分 00 秒通过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获取“投标码”并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无。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泉发改规[2024]5号文规定,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见第7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5万元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5 年 06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00 秒,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永春县八二三中路******服务中心二楼),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使用投标报名凭证(或签到凭证)进行电子签到,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 30 分钟内使用 CA 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 CA 数字证书一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支持远程签到及解密操作。关于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方式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
7.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不必到开标现场验证登记。
7.3.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140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84.32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永春县桃城镇福龙丽景西路1-68号2楼,邮编:362600;
电话:0595-****** 传真:/;
联系人:林华彬。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永春县探花山工业区A06幢四楼,邮编:362600;
电话:0595-******、******,传真:/;
联系人:黄俊华。
******银行账号(以下三个账号任选其一):
账户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有限公司永春县支行;
账 号:************0。
账户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有限公司永春支行;
账 号:************7788。
账户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有限公司永春支行;
账 号:************718。
交易中心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永春县八二三中路******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595-******。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环城路116号;
电话:0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