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WYQ202507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乐清市气象局人影作业维保服务
三、采购日期:2025年02月21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 事 人:******有限公司
2、地 址:******街道华兴路167号
五、基本情况
2025年度乐清市气象局人影作业维保服务(项目编号:JWYQ2025******************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场所的电脑上,存放当事人******************************有限公司员工叶某某,承认存在串通行为。当事人已构成政府采购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行为。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七、处罚结果
1、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罚款,计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上述罚款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账户。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2、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八、处罚日期
2025年06月11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财政局
2、联 系 人:郑先生
3、联系电话:0577-******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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