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乐清产学研基地项目一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三角一体化乐清产学研基地项目一期已由 ******改革局以 项目代码2212-330382-04-01-412918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设计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乐清市胜利塘北片,东至疏港公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规划主干道(详见预规划红线图)。
(2)工程概况: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基地、复合型人才集聚协同空间及一体化配套服务用房。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 817 亩,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 383403 平方米,折合约575.1 亩。总建筑面积约290000m2,本项目总投资为30.1666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9.8339亿元,纳入本次招标范围内的设计费估算为 2870.81 万元。
2.2 招标内容、范围:
中标单位实行设计总负责制,承担本项目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BIM技术运用<二级,局部三级>、绿色建筑设计<二星,局部三星>)、设计变更修改、施工阶段的配合和现场服务等全过程中的所有专业设计工作。设计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
1.建筑类设计(含总平面设计、竖向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空调设计、建筑电气设计等)、景观设计、总图设计等;
******消防设计、人防设计、环保设计、节能设计、抗震设计、防雷设计、幕墙及门窗深化设计、二次装修、基坑围护设计、钢结构深化设计、泛光照明设计、BIM设计、PC装配式深化设计以及所有可能的专业设计等;
3. ******消防审查、基坑围护、绿建设计标识参评、各类审查论证的专家费用等所有可能的专项专业性审查等;
4.备注:以上内容为招标人列出的主要设计内容,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专业分项类目,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上所列,如有遗漏,按工程需要和招标人要求提供,费用不另行计算。
2.3设计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
方案设计: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善方案设计优化及报批;
初步设计:在方案设计确定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须经招标人同意认可);
施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不含二次装修设计时间)。
备注:具体根据甲方要求和工程进度调整。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等级。
3.招标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委员会采用集体议事法确定中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4.2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以方案批复文件的时间为准)承接过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内容至少需包含方案设计)业绩。注:公共建筑工程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冷藏库等)。同时提供证明材料:1、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2、行政主管部门方案设计批复文件。
4.4其他要求:设计单位如为浙江省省外的企业,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复印件,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对外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案的网页(显示已备案截图)复印件。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5.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5.2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中标人对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即进入定标环节但未最终中标的投标人)进行补偿。相关补偿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受补偿单位向中标人开具正式发票。受补偿单位的方案设计成果及其设计理念在本项目的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
除中标人外,对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综合得分第二、三名的投标人各补偿35万元(含税),综合得分第四、第五的投标人各补偿20万元(含税)。
投标人若少于(含)五家时,进入定标候选名单的综合得分最后一名不给予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2023 年 01 月 06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详见时间安排表),登陆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ol/col******16/index.html)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7.招标文件疑问提交:
(1)2023年01月20日17:00前(详见时间安排表)前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ol/col******16/index.html)-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的“提问”链接中提疑。
(2)招标人将在 2023 年 01 月 29 日17:00前(详见时间安排表)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ol/col******16/index.html)-工程建设-答疑公告栏中公布,投标人自行查看或下载。
8.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02 月 14 日 09 : 30 (详见时间安排表),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乐清市市府路 ******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ol/col******16/index.html)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乐清市总部经济园2、3、4幢19楼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 | ******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机场大道诚远大厦2201室 联 系 人:张慈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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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另因防疫要求,所有人员需按当地防疫政策执行,请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的人员密切关注当地防疫政策,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进行投标活动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各投标单位递交人员在开标室应适当保持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