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乐清市银溪水库工程质量检测,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委托******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于2025年9月12日10时00分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5年9月13日始三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序号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元) | 是否乐清企业 | 项目负责人 |
1 | 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 | ****** | 否 | 关键 |
投标人业绩:浙江省开化水库工程监理平行检测服务、浙江镜岭水库工程监理平行检测服务 |
废标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 | 废标依据 |
******学院 | 业绩证明材料:“检测合同”中未体现:检测内容须包含混凝土坝 | 招标文件第3页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2.投标人2020年7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检测内容须包含混凝土坝)检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检测合同复制件(业绩时间******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不得弃权)认定,作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否决其投标,不再进入后续评审:(2)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 |
******有限公司 | 业绩证明材料:“检测合同”中未体现:检测内容须包含混凝土坝 | 招标文件第3页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2.投标人2020年7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检测内容须包含混凝土坝)检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检测合同复制件(业绩时间******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不得弃权)认定,作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否决其投标,不再进入后续评审:(2)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 |
******有限公司 | 招标文件第3页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4投标人不得为承揽本工程本项目检测范围内建设工作的施工单位以及与前述单位存在隶属、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且不得为已承接本工程************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不得弃权)认定,作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否决其投标,不再进入后续评审:(2)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 | |
******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安徽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 | 投标文件中:1、《投标单位履约及廉洁纪律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签名或盖章;2、业绩证明材料:“检测合同”中未体现:检测内容须包含混凝土坝。 | 招标文件第3页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2.投标人2020年7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检测内容须包含混凝土坝)检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检测合同复制件(业绩时间******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不得弃权)认定,作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否决其投标,不再进入后续评审:(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印章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或授权委托书无效的。(2)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 |
异议受理部门:
******有限公司 电话:0577-******
投诉受理部门:
******水利局 电话:0577-******
监督部门:
******水利局 电话:0577-******
附未中标单位名单:************************************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