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104 国道至 325 省道连接线乐清柳市段(二期)工程现场专项检测,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委托******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于2025年 2 月 25 日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5年 2月 27 日开始三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排序 | 中标候选人 | 是否乐清企业 | 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服务期 |
1 | ******有限公司 | 否 | ****** | 合同签订至所有试验检测报告提交且通过交工质量评定止 |
废标原因及依据:
排序 | 单位名称 | 否决原因 | 依据 |
1 | ******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已过期,证书后附的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有效 |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第一信封资格审查第(2)条 规定,不予通过。 |
中标候选人与中标有关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
业绩证明 对象 | 业绩名称 | 发包人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 材料 | 结论 |
******有限公司 | 北十一路(闸前大道)工程二期 竣(交)工试验检测项目 | ******有限公司 | 一级公路;服务完成时间 2024 年 12 月;检测内容含基桩检测 | 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发包人证明材料 | 通过 |
******有限公司 | S206(14省道)临安段改建工程(一期)竣(交)工质量评定
| ******有限公司
| 一级公路;服务完成时间2023年01月 ;检测内容含基桩检测 | 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发包人证明材料 | 通过 |
项目负责人(郑文景) | 北十一路(闸前大道)工程二期 竣(交)工试验检测
| ******有限公司 | 一级公路;以技术负责人身份担任过含基桩检测的竣(交)工试验检测 | 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发包人证明材料 | 通过 |
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人:******有限公司
投诉受理部门: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577-******
监督部门: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577-******
******改革局 电话:0577-******
附未中标单位名单: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 2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