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大酉书院创建国家4A 景区旅游公路项目 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10-16
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人(全称):辰溪县交通运输局(甲方)
******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辰溪县大酉书院创建国家 4A 景区旅游公路项目施工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辰溪县大酉书院创建国家 4A 景区旅游公路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辰财采计 ******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辰溪县大酉书院创建国家 4A 景区旅游公路项目(详见合同附件)
6、项目经理:详见文件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81 元
合同金额大写:壹佰玖拾玖万伍仟零伍拾柒元捌角壹分
(2)具体标的如下:
包
号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
进口产品
参数/技
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价 合同金额(总
价)
1
湖南佳林
******集团
有限公司
辰溪县大酉书
院创建国家 4A
景区旅游公路
项目
否
/ / 1
******.81
元
******.81
元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5 年 9 月 26 日 履行期限:30 日历天
地点:详见施工合同
方式:现场施工
四、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甲方须在 7 天内支付合同金额 80%的工程款,乙方须在验收合格后 7
天内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在收到结算资料后 30 天内完成审核,经双方确认后甲
方须在 7 天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 97%,最终价款以审计结论为准。质保金:预留结算
价款的 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质保期满后,如工
程无质量问题,甲方在 30 天内无息支付质保金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
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6 份,采购人执 3 份,供应商执 3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 年 10 月 14 日
九、合同主体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麻隆辉 法定代表人:彭建龙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 真:/
地址:辰溪县东风东路 066 号 地址:长沙市高新区谷苑路 186 号湖南大
学科技园工程孵化中心大楼西区 3
单元 4 层 403 房
******银行:/
帐号:/
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
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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