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
关于为公卫科购置肺功能仪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卫生院对******卫生院关于为公卫科购置肺功能仪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进行邀请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谷石卫报【2025】74号
2.项目名称:******卫生院关于为公卫科购置肺功能仪采购项目(二次)
3.招标需求:
便携式肺功能仪(预算金额:4万元)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4.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5.项目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
二、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等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公章;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招标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网站(******)或“信用甘肃 ”网站(******)、“ 中 国政府招标网 ”(******)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必须为自竞价邀请函发布之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出具的网站截图)。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备案证);②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必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证)。
三、竞价办法:
低价评标法(投标人必须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需求进行报价)。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无效报价为:投标人明显低于行业成本的恶意低价报价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报价),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公示。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资格证明等材料(见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由招标人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资格或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或未按规定时限上传,将按无效标处理。
备注:中标单位在项目成交后5日内,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包括资格证明材料、 技术方案、报价等)提交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纸质版胶装成册(正本和电子版各一份) 送至******卫生院,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四、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天水市)的投标人需先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天水市)(******:2030/a/login)上注册 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五、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1、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5日08时00分至2025年10月16日12时00分。
2、审核资质时间:2025年10月16日14时30分至2025年10月17日10时00分。
2、竞价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12时00分至2025年10月18日12时00分。
3、请投标人务必在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天水市)(******:2030/a/login),进行资质证明资料上传,并在竞价截止时间之前,根据招标文件、招标需求自行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天水市)(******:2030/a/login)。
备注:
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上传至网上核查,在做投标文件中需编入投标文件并对 其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不再单独递交原件备查,若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行为,将对其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注: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查阅中标人各项资格证明原件。
七、联系方式
******卫生院
地 址:甘谷县大石镇大石村中街
联系人:马康红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