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眉县渭河经开段水污染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服务(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QXGJ-******(ZB))
公示结束时间:2025 年 10 月 18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宝鸡市眉县渭河经开段水污染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服务(二次) :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陕西水环境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其他类型投标报价: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费 396000 洪评设计费 652000,质量:应符合国家、地方以及相关专业的现行技术规范、法规、标准,并通过上级专家评审,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 天;
******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初步设计费及施工图设计费 395000 洪评设计费655000,质量:应符合国家、地方以及相关专业的现行技术规范、法规、标准,并通过上级专家评审,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 天;
******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初步设计费及施工图设计费 398000 洪评设计费658000,质量:应符合国家、地方以及相关专业的现行技术规范、法规、标准,并通过上级专家评审,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水环境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的项目负责人:王于刚高级工程师 ******;
******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圣琬高级工程师 ******zh******;
******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静高级工程师 DJ******12026;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水环境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水环境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2、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不限于下列主要内容;
2.1、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2.3、相关证明材料;
2.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2.5、应提供法人证明书或授权书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府东一路 320 号长安春天花园 6 幢 11705 室, 电话:******
三、其他
/
四、监督部门
******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鸡市生态环境局眉县分局
******街道安阳街
联 系 人:张照玉
电 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府东一路 320 号长安春天花园 6B 幢 11705 室
联 系 人: 李悝
电 话: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