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有限公司就公司生产线拆运及废钢(铁)、废不锈钢等处置项目进行询价。
一、项目编号: ZKJW-2025-044
二、项目名称:******有限公司生产线拆运及废钢(铁)、废不锈钢等处置项目
三、项目组织类型:/
四、项目概况:
标项 | 项目地点 | 标段名称 | 金额 | 备注 |
1 | ******有限公司前赵南库内 | 生产线拆运 | 93500 | 报价只下浮生产线拆运费用,废钢(铁)、废不锈钢等处置固定价格。 |
******有限公司前赵南库内 | 废钢(铁)、废不锈钢等处置 | 废钢(铁)2000元/吨,废不锈钢4500/吨 | ||
标项一:如报价不足三家不废标,两家及以上的投标报价最低(下浮率最高)中标。 |
五、项目资格要求:
标项一:
1.具有农业机械;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安装,维修资质经验和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项目具体要求:
生产线拆运:
一、项目概况与拆除范围
1******有限公司前赵南库大米生产线项目。
2.拆除要求:按委托方要求拆除(保证设备的完好性)、转运到前赵北库指定仓库(严禁施工单位未经******有限公司(下称甲方)允许,擅自对地面砼、地面以下的地基、宕渣、地面混泥土、所有供电供水排污设施进行采挖变卖,严禁拆迁区域垃圾土方等回填)。
3.计划工期: 10个自然日。
4.履约保证金:中标方(下称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账户缴纳2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全部工程结束后扣除相应违约金(如有),且合同履约完毕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补交、退还。
5.支付方式:乙方在按甲方要求拆除、转运到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0个自然日内,甲方按竞拍中标价一次性全款付清,并由乙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6.乙方负责拆除、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
二、承诺
1.乙方承诺在成交后立即派人管理标的的现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受让方或受让方委托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废品回收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严禁施工单位未经甲方允许,擅自对地面砼、地面以下的地基、宕渣、地面混泥土、所有供电供水排污设施进行采挖变卖,严禁拆迁区域垃圾土方等回填。
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指示在10自然日内完成拍卖标的的拆除、装车、运输、清场移交等。不得损坏厂、库区内道路等设施及不在拆除范围内的第三方财产。若乙方超出标的范围拆除施工或破坏标的范围内须保留的设施,均按重置价进行赔偿,赔偿款项可直接在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拆除、拆卸、装车、运输、清场移交等工作的,均可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按2000元/日要求乙方支付延时违约金(该违约金可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予以补足)。
5.除非甲方书面确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逾期未全部或者部分未完成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提出抗辩和免责要求。
三、安全约定
1..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安全生产承担全部责任,如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给他人人身、财产及周边环境、设施等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赔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如乙方不积极履行赔偿义务,甲方有权在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中先行赔偿,如保证金不够支付赔偿的,由乙方予以补足。
******消防、用电安全、公共设施安全和自身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作为重点来抓,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控制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若发生事故,由乙方全面承担并自行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
3.乙方须按有关规定和规程进行合法合规作业,拆除标的物过程不得违反规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在拆除、运输过程中,应负责承担与周边地区及人员的协调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
废钢(铁)、废不锈钢等处置:
一、项目概况与拆除范围
1******有限公司前赵南库内大米生产线钢平台、空压管、生产线连接管线、6T储存仓。
2.计划工期: 5个自然日。
3.支付方式:乙方在过磅后经以中标价按实结算给甲方,如货款超过预付款后按竞拍中标价结算一次性全款付清后方可提货,并由甲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预付款: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账户缴纳5万元的预付款,预付款在全部工程结束后扣除相应违约金(如有),且合同履约完毕后十个工作日内扣除货款后无息退还,如实际货物超过预付款需先结清货款后才能提货。
二、承诺
1.乙方承诺在成交后立即派人管理标的的现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严禁施工单位未经甲方允许,擅自对地面砼、地面以下的地基、宕渣、地面混泥土、所有供电供水排污设施进行采挖变卖,严禁拆迁区域垃圾土方等回填。
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指示在5自然日内完成拍卖标的的拆除、装车、运输、清场移交等。不得损坏厂区内道路等设施及不在拆除范围内的第三方财产。若乙方超出标的范围拆除施工或破坏标的范围内须保留的设施,均按重置价进行赔偿,赔偿款项可直接在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拆除、拆卸、装车、运输、垃圾清运、环境保护、地面平整、清场移交等工作的,均可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按2000元/日要求乙方支付延时违约金(该违约金可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予以补足)。
5.除非甲方书面确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逾期未全部或者部分未完成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提出抗辩和免责要求。
三、安全约定
1.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给他人人身、财产及周边环境、设施等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赔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如乙方不积极履行赔偿义务,甲方有权在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中先行赔偿,如保证金不够支付赔偿的,由乙方予以补足。
******消防、动火作业、用电安全、公共设施安全和自身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作为重点来抓,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控制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若发生事故,由乙方全面承担并自行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
3.乙方须按有关规定和规程进行合法合规作业,拆除房屋过程不得违反规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在拆除、运输过程中,应负责承担与周边地区及人员的协调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5日-2025年10月19日上午08:30-下午16:00时(特别提醒:报名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双休日除外),报名资料发送到******。
2、购买标书:标书售价(元):0元。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下午14时00分
八、投标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大道******有限公司)。
九、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0日下午14时00分
十、开标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大道******有限公司)。
十一、其他事项:
1、投标供应商在获取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有效的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报名者身份证(同时备注联系电话)。
2、标项一:如报价不足三家不废标,两家及以上的投标报价最低(下浮率最高)中标。
3、中标单位需支付3000元代理服务费。
十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有限公司
联系人:裘先生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联系人:傅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