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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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5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915.72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现对简阳市镇街污水处理设施及雨污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项目施工(镇街污水处理设施)/标段招标文件(或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如下: 1、第一章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5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修改为“3.1.5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2、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3(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类似业绩,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加1分”修改为“2.2.3(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类似业绩,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 3、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3(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类似业绩,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此项最多得2分。”修改为“2.2.3(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类似业绩,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此项最多得2分。”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由“2025年10月21日09时30分”修改为“2025年10月30日09时30分。 其余内容不变。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4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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