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龙冈畲族乡龙冈至江头公路改建工程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永丰县龙冈畲族乡龙冈至江头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赣************)于2025年09月28日上午08:30分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电子化公开招标。
在首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经其他有关投标人书面投诉,本项目原第一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康攀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本项目招标文件之规定,2025年******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单位候选人。原第二排序中标候选人顺延为第一排序中标候选人,原第三排序中标候选人顺延为第二排序中标候选人。
现公示重新如下:
第一名: | ******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00 | 承诺工期: | 121天 |
项目建造师: | 何腾生 | 证号: | 赣************6 |
技术负责人: | 周明照 | 证号: | ******101161 |
第二名: | ******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00 | 承诺工期: | 121天 |
项目建造师: | 易国建 | 证号: | 赣************ |
技术负责人: | 陶娇丽 | 证号: | ******053441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次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日期为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0******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和程序。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施工企业,投诉人应当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投诉书,投诉时必须持有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否则不予受理。向如下单位投诉:
招投标监管单位:永丰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
招标人:******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91-******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