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乐清市104国道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程,招标人为 乐清市交通运输服务保障中心,委托******有限公司 进行招标代理,于2025年4月29日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5年 4 月 30日始三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是否乐清企业 | 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1 | ******有限公司 | 否 | ****** |
废标及废标依据
投标人名称 | 废标理由 | 废标依据 |
******有限公司 | 未提供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 根据招标文件第60页“2.1.3第二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的规定,否决其投标,不得进入后续评审。 |
******有限公司 | 提供的清单编制说明保险费率为3”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率为1.0”; |
异议受理部门:
招 标 人 :乐清市交通运输服务保障中心 电话:0577-******
投诉受理部门:乐清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577-******
监 督 部 门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577-******
******改革局 电话:0577-******
附未中标单位名单: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乐清市交通运输服务保障中心
2025年 4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