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电子信息加速器改造提升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乐清电子信息加速器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已由******改革局以2304-330382-04-01-906248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拆除园区内原有宿舍,改扩建为厂房及宿舍;以及保留建筑的改造提升。本项目工程总投资27870.45万元,工程概算23652.1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8652.10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04747㎡,其中地上面积100809㎡(其中新建建筑面积53206.5㎡,保留建筑面积47602.5㎡),新建地下面积3938㎡;配套机动车停车位249个,充电桩9个,非机动车位242个,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乐清市虹桥镇。
2.2招标范围:土建、安装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18652.10万元 。
2.3施工总工期:530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43000㎡及以上(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0000㎡及以上,地下室面积3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的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无。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其他要求:无。
(三)其他: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9其他要求:项目管理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向招标人报备符合规定的项目管理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投标时不需要提供。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于乐清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网址******/col/col******16/index.html)。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通过CA锁在登录乐清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网址******/col/col******16/index.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在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未绑定CA锁的老系统或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参照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企业注册及CA办理(网址******/col/col******28/index.html)下的相关手册进行操作。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5.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乐清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上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月 日 时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为乐清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网址:******/col/col******16/index.html)。
6.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有限公司 代理人:******有限公司
地 址:乐清市经济开发区纬十七路261号 地 址:乐清市总部经济园4栋601室
联系人:倪先生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电 话:0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