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城区排水提升工程(二期)——城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
(四目坑、下坂片区)监理修改通知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根据《关于房屋市政工程相关企业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综〔2025〕3号),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未公布第三季度的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本项目取消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应用,招标文件中与信用分有关的条款均予以删除。
备注:①本修改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②本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修改通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本修改通知公布的内容为准。
③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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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