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限公司受缙云县司法局的委托,对缙云县司法局法援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磋商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编号:缙信瑞【2025】21号
2.采购项目:缙云县司法局法援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3.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最高限价 |
1 | 缙云县司法局法援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 1 | 项 |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 289900元 |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6.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7.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7.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4日-2025年10月21日,每天8:3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7.2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报名基本情况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提示: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书面形式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并提交报名资料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8.履约保证金:0元。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9:00时(北京时间)。
10.递交文件地点:******有限公司(缙云县鼎湖小区37幢14号)。
11.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7日9:00时(北京时间)。
12.磋商地点:******有限公司(缙云县鼎湖小区37幢14号)。
13.投标文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4.联系方式
14.1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缙云县鼎湖小区37幢14号
14.2采购单位:缙云县司法局
联系人:潘女士 联系电话:******
缙云县司法局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4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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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基本情况表.doc (21.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