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街道岙头岭山塘提升工程,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委托******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于2025年2月26日 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5年3月1日 始三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是否乐清企业 | 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1 | ******有限公司 | 否 | ****** | 姚红艳 |
中标候选人业绩情况: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企业业绩 |
废标及废标依据:
投标人名称 | 废标理由 | 废标依据 |
******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材料中坝体为混凝土砌块石坝,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新建混凝土坝不符。 |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4.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不得弃权)认定,作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技术和商务的评审→1.技术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情形:→(4)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为准),或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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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材料中坝体为混凝土砌块石坝,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新建混凝土坝不符。 | |
******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材料中坝体为混凝土堆石坝(局部混凝土),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新建混凝土坝不符。且鉴定书完工时间与透明工程完工时间不一致。 | |
******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材料中坝体为灌砌石坝,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新建混凝土坝不符。 | |
******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材料中为土坝加固,且不是新建。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新建混凝土坝不符。 | |
******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材料中坝体为混凝土灌砌石坝,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新建混凝土坝不符。 | |
******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材料中坝体为混凝土灌砌石坝,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新建混凝土坝不符。 | |
******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材料中坝体为混凝土灌砌石坝,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新建混凝土坝不符。 | |
******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材料中坝体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新建混凝土坝不符。 | |
******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材料中坝体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新建混凝土坝不符。 | |
******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材料中坝体为混凝土灌砌石重力坝,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新建混凝土坝不符。 | |
******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未经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或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签字和盖执业章。 | |
******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到2024年12月31日,已过期。 | |
******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安全施工费低于招标文件规定。 |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4.5 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审→4.5.3投标报价中,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按商务评审不合格处理:→(3)安全施工费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不得进入后续评分。 |
异议受理部门:
招 标 ******有限公司 电话:0577-******
投诉受理部门:
******水利局 电话:0577-******
监督部门:
******水利局 电话:0577-******
******改革局 电话:0577-******
附未中标单位名单: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