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9日******有限公司泽县大宗固废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 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光泽县大宗固废循环利用项目 | 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鸾凤镇双门村樟坑垄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一)大气污染防治。加强施工过程、运输过程环境管理,采取洒水抑尘等降尘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期扬尘污染。项目应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有效防控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并确保各类生产废气的收集、处理和达标排放。配伍区及发酵槽上方设置集气罩,采用负压密闭抽风,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中表1、表2的标准限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标准要求。车间厂房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标准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应纳入当地现有的污水排放系统中,不外排。施工场地应设隔油池和沉淀池,各类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管道收集进入污水收集池,用槽车送至光泽县和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使用低噪施工工艺及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和施工作业时间,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合理布置厂区布局,项目区域内的动力设备应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同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按照“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原则进行妥善处置,严防发生二次污染问题。厂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加强安全教育,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制定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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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时间:2025年9月29日—2025年10月13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人:赖思茹、吴桂钦 电话:0599-******、******
******服务中心四楼工改综合窗口
????邮政编码:354100
南平市光泽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