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
项目区位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天河镇,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新建净水厂区,配套抽水泵站、加压泵站、管道加压泵站、高位水池及净水设施等;敷设输配水管网,配套建设管网其他附属工程等。
2.3招标范围及内容: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天河镇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本项目招标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程测量,地质勘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图纸及投资估算等咨询服务工作。同时,要求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4服务周期:要求在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初始成果文件,待评审决定后 15 日内出最终成果文件。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水利部颁布现行的有关规程规范要求,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评审,并协助甲方获得上级行政审批部门的批复。
3.1资质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名录登记并通过备案的咨询企业(专业服务范围:水利水电);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 3 年(2022-2024年******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业绩要求:
?无要求;
有要求:投标人在近 /年(从 / 年 /月 / 日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承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业绩,(应附以下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成交)通知书 。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行为。
(2)投标人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被《信用中国》(******)列为受惩黑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②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移除。
(3)投标人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得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近三年内(开标之日前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无犯罪、行贿记录。
3.5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设总):具有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2)专业负责人(专总):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3.6其他要求
3.6.1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设总)、专业负责人(专总)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或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卡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如在5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2、3、4月或1、2、3月的参保缴费证明)。
3.6.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单位应满足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在合同中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及范围,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联合体协议书中所承担相应工作的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2)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必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