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25洞头至庆元公路乐清翁垟至永嘉上塘段(乐清段二期)垟田至新华段第SG0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001001
1.招标条件
S325洞头至庆元公路乐清翁垟至永嘉上塘段(乐清段二期)垟田至新华段 已由 温州市******委员会 以 温发改设计〔2025〕2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乐清市财政统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乐清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col/col******16/index.html)。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S325洞头至庆元公路乐清翁垟至永嘉上塘段(乐清段二期)起点位于乐清市柳市镇垟田村(起点桩号K16+600),沿规划电器城大道线位北上,下穿绕城高速公路二期,与其地面道路平面交叉,之后沿电器城大道(完全利用4公里)北上至交通东路,向北布线与104国道平面交叉后,下穿甬台温高速公路,之后继续沿柳白公路拓宽改建至店后村,向西沿温乐快速通道线位布线,经赵家垌、万茗、车岙、涂岙,利用在建温乐快速公路茗山隧道段(完全利用1.37公里)穿山至炉岙村,终点设炉岙互通与温乐快速通道乌牛互通连接线及S325省道乐清段三期衔接(终点桩号K30+377)。项目路线全长13.78公里(其中利用电器城大道4.0公里,茗山隧道段1.37公里,新建段长8.41公里)。全线设置桥梁(含互通主线桥)约5271米/10座,其中特大桥(店后高架桥)3983米/1座,大桥850米/1座,中小桥438米/8座;互通式立交1处,高架与地面道路上下行匝道2对,主线平面交叉5处,地面道路平面交叉5处。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281114.62万元,建安费142877.45万元。
2.2 技术标准
本项目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其中K16+600-K17+600、K21+600-K24+270段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米;K17+600-K21+600段为完全利用电器城大道段;K24+270-K28+400段采用高架桥结合地面道路的形式,高架桥为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桥梁宽度27米,地面道路为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K28+400-K29+770段为利用茗山隧道段;K29+770-K30+377段采用主线+辅道路基形式,主线为分离式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14.25米,辅道为分离式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11.5米。新建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有关行业标准、规范的规定,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S325洞头至庆元公路乐清翁垟至永嘉上塘段(乐清段二期)垟田至新华段第SG01标段施工,标段号为第SG01标段:
第SG01标段:本次招标线路长8.41公里,包括桩号K16+600-K17+600、K21+600-K28+400、K29+770-K30+377,主要内容包括:桩号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交叉等工程的施工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责任,具体工程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主要结构物包含:桥梁(含互通主线桥)约5271m/10座,其中特大桥(店后高架桥)3983米/1座,大桥850米/1座,中小桥438米/8座;互通式立交1处,高架与地面道路上下行匝道2对,主线平面交叉5处,地面道路平面交叉5处;概算建安费约134549.31万元。
2.4计划工期:900日历天。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本项目无法确保充分竞争,且可能存在影响项目目标的实现,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2.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规定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乐清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col/col******16/index.html)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4.4 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col/col******70/index.html,CA锁办理请参照《新系统企业库入库及CA证书办理流程》。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9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5年9月30日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10时0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交易平台”选择“工程建设”-“用户名登录或CA登录”-“我的项目”选择相应所投的项目-“上传投标文件”进行上传。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5.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乐清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col/col******16/index.html)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街道旭阳路6688号总部经济园3幢18楼 | 地 址: | 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古墩路701号C座906室 | |
邮政编码: | 325600 | 邮政编码: | 310030 | |
联 系 人: | 许方锡 | 联 系 人: | 陈海飞 | |
电 话: | 0577-****** | 电 话: | ****** | |
监督部门: |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 | |||
地 址: | 乐清市宁康西路400号 | |||
邮政编码: | 325600 | 电 话: | 057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