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供应商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报价方式 | 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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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MA6H0NG59U | ******有限公司 | 总价 | 人民币******.6元 |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清镇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一期)施工招标2410-520181-04-01-314750已于 2025年08月07日 09时30分 在贵州兴业利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
******有限公司 |
中标候选人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评审得分:93.17 |
投标报价:******.6 元 |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工期(交货期):120天 |
项目负责人:周丽萍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二级注册建造师 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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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中标候选人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评审得分:87.44 |
投标报价:******.90元 |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工期(交货期):120天 |
项目负责人:韩发强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二级注册建造师 贵************ |
******有限公司 |
中标候选人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评审得分:86.75 |
投标报价:******.65 元 |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工期(交货期):120天 |
项目负责人:田文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二级注册建造师 贵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2025年08月08日 至 2025年08月10日。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
******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名称:******管理局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
(4)相关请求及主张; |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