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三江两岸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生态治理类项目初步设计
2025-07-30
建德市三江两岸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生态治理类项目初步设计
招标编号:A************001291
招标编号为A************001291的“建德市三江两岸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生态治理类项目初步设计”招标文件作如下答疑:
一、投标人提疑回复内容如下: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A(2):正本壹份、副本柒份、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采用光盘和U盘,要求密封在商务报价文件密封袋中)。本项目为非电子招标投标。所以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直接放纸质文件电子版即可无需盖章,技术标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需要放封面。
答:投标人须提供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无需盖章,技术标投标文件电子版放技术标正本封面。
2.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7.3A(1)编列内容4、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副本(暗标)不得盖章或签字”,与“投标人须知3.1中技术标(分暗标和明标)”描述有冲突,表述不清晰,需明确是否为正本明标,副本暗标?
答:技术标正本为明标,副本为暗标。
3.投标文件最后是否为资格审查一个包(含正副本)、资信一个包(含正副本)、技术标正本一个包、技术标副本一个包、商务标(正副本(含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个包,无需按照二阶段开标程序再单独封包。
答:资格审查一个包(含正副本)、资信标一个包(含正副本)、技术标正本一个包、技术标副本一个包、商务标(正副本(含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个包),无需按照二阶段开标程序再单独封包。
4. 在招标文件P3-投标人资格要求-3.1①同时具备【环境⼯程通⽤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设计专业类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设置不合理。本项目为生态环境治理的 EOD 项目,预公示文件中仅设置了环境相关资质作为资质条件,正式招标文件在投标人资格要求不应增加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与本项目无关的资质作为资质门槛,应参照预公示招标⽂件,删除市政行业相关资质。.
答:招标文件预公示期间,接到潜在投标人反馈意见,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环境治理、流域生态治理、截污纳管,其中截污纳管属于市政工程,需增加设计专业类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招标人予以采纳(详见《预公示情况报告》)。
5.在招标文件P29页三、评标办法-五、资信标评审-团队配备1、拟派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具有环境工程或生态⼯程相关专业教授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该加分的设置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不相适应的情况,应予以修改。
答:本项修改为:拟派项⽬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环境工程或生态工程相关专业教授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6、在招标⽂件P29⻚三、评标办法-五、资信标评审-团队配备2、投入项目组专业人员满足专业⼈员投⼊基础要求的得3分,(专业要求详见拟投⼊主要⼈员汇总表),每少1人扣1分。本条最高为3分。此项⼈员要求中对9个专业分项负责⼈每个⼈同时设置具备两种不同种类的资质证书作为加分要求,条件设置极为苛刻,涉嫌为某些从事⽔利⾏业的综合甲单位量身定做,对潜在投标⼈实⾏歧视待遇的情况,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和《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第12条“七个不准”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招投标的公平公正进行,应予以全部删除或修改。
答:拟投入主要人员汇总表修改为: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人数 | 人员要求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环境工程或生态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2 | 环境设计负责人 | 1 | 环境相关专业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
3 | 市政设计负责人 | 1 | 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
4 | 生态专业人员 | 1 | 注册环保工程师 |
5 | 设备专业人员 | 1 | 环保设备工程师 |
6 | 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 | 1 | 一级注册造价师 |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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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业监管部门(盖章):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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