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TCZX-202509FJ-******1
一、招标概况
<中德联创(通城)新能源汽车产业园项目EPC总承包>于 <2025年09月20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5年10月15日>在 <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通城开标2室>开标,并于 <2025年10月15日>******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1名 | 第1名 | 第1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97.90%> | <97.00%> | <97.80%> | |
质量(如有) | <合格> | <质量标准:合格。> | <合格>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120> | <120日历天> | <120>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胡丹> | <徐闻> | <廖承武> |
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鄂******6128> | <鄂******3771> | <鄂******1813>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5年10月16日>至 <2025年10月20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通城县隽水镇通城大道99号> 联系人:<卢特> 电话:<******> 2、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通城县隽水镇白沙新区1号> 联系人:<******有限公司> 电话:<0715-******> 3、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 地址:<通城县隽水镇湘汉路356号> 联系人:******建设局> 电话(传真):<******85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6>日
相关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评标报告(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