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
首页 >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西平南刘玲纺织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审批信息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西平南刘玲纺织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审批信息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时间:
2025-10-13
招标文件下载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204-450821-04-01-******有限公司厂房。建设规模:年产30000吨印染产品其中,针织涤棉染色布5000吨,针织全棉染色布5000吨,梭织染色布20000吨;本次改扩建完成后,全部印染产品产能达到50000吨/其中,针织染色布30000吨/年,梭织染色布20000吨/年主要建设内容有:依托厂房A及厂房B进行扩建,其中A厂房新增梭织染色布生产线B厂房新增针织染色布生产线及梭织染色布生产线公用工程供水工程供电工程供气工程等依托原有工程;辅助工程有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等;供热(蒸汽)工程由园区热电联厂供给环保工程主要有污水收集池低浓度废水收集池废气处理设施、应急池、污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池等。

项目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3万元,占项目投资的3.02%。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平南县大成工业园总体规划。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书》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类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定型废气2套水喷淋-湿式高压静电-油水分离处理设施处理后分别通过2根25m的排气筒排放;烧毛废气抓毛废气经布袋除尘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经按《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控制并满足相应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氨、硫化氢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新改扩建二级标准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系统。生产废水排入厂区废水收集池后,与生活污水一道,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要求(其中:项目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六价铬排放浓度应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新建企业直接排放限值及2015年修改单要求),由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经进一步处理达标后,部分尾水排入浔江,部分尾水经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回用于项目生产,满足水重复利用的要求

严格分区防渗,建立场地区域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防止污染地下水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对危险废物定型废油、废染料、废包装材料2(染料助剂内包装材料和助剂的废包装桶)等进行单独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处置;污水收集池污泥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检测,如为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不属危险废物则按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废包装桶和废包装袋1(未沾染原辅料的外包装袋或外包装桶)、布袋除尘器收集的棉尘、布料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厂内固废暂存区,定期交由废品回收商回收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对产生高噪声源的机电设备要采取基础减振、隔音、消声等降噪措施,同时加强厂区四周绿化建设,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

(五)为强化非现场监管,项目须在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分别安装专用电表电线(用电用能监控系统),如实记录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启停、运行情况。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设置废水事故应急池及配套相应应急处置设施,制定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 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 年第74 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七)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 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八)依据排污单位相关监测规范制定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落实相关监测要求。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项目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厂区平面布置、生产设施与环保设施进行设计,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加强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

、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达贵港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贵港市平南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我局委托贵港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贵港市平南生态环境局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运行期间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我局。

、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选址、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510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机电设备采购平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转载请必须注明机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注册使用者、商机更精准
    姓名:*
    手机号:*
    验证码:* 发送验证码 已发送(60s)
    机构名称:
    职位:
    供应产品:

    开通黄金会员,即可查看实时商机信息(30条/天)

    每天提供100000+条招投标采购信息,随时掌握最新发布的商机,实时更新

    开通地区选择
    全国
    浙江
    黄金会员权益
    查看信息(30条/天)
    信息订阅(5组)
    来源跳转验证(30次)
    附件下载(部分正文涵盖)
    铂金会员权益 (包含黄金会员权益)
    查看信息(100条/天)
    信息订阅(10组)
    来源跳转验证(100次)
    项目导出(100条)
    附件下载(部分正文涵盖)
    钻石会员权益 (包含铂金会员权益)
    查看信息(无限制)
    信息订阅(无限制)
    来源跳转验证(无限制)
    企业推荐
    项目导出(1000条)
    企业信息
    附件下载(部分正文涵盖)

    抱歉,您当前会员等级权限不够!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请扫码添加客服微信或拨打客服热线 0571-28951270 提升会员等级
    订单创建成功,打开微信扫一扫完成付款

    打开微信扫一扫完成付款

    商品名称 暂无
    订单编号 暂无
    支付方式 微信支付
    微信支付 ¥ 249
    切换方式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