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改革局以关于建设街习岗变电站至凯添燃气厂区外电缆排管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贺发改复[2025]12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贺兰县综合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共计修建两段电缆通道,第一段起点为建设街习岗110kv变电站至国网银川供电公司35kv习黎线双回路段8号电缆井(位于东风公司门口);第二段起点为黎明110kv变电站至凯添燃气厂区外电缆接头井。线路全长约1.68km,第一段长约1.6km(双回路穿管直埋电缆0.02km,2x3+2回预制电缆排管0.94km,6+2回电缆拉管0.64km),第二段长约0.08km(双回路穿管直埋电缆0.01km,2x3+2回预制电缆排管0.07km)。新建22座电缆井,其中接头井(8.0mx2.5mx2.0m)2座,预制电缆转角井(3.0mx3.0mx2.0m)7座,预制电缆牵引井(2.0mx2.0mx2.0m)13座。
2.2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规定的所有内容的施工;
2.3 建设地点:贺兰县(建设街-凯添燃气厂区外)。
2.4 计划工期:239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4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51-******。
8.联系方式
名称:贺兰县综合执法局
地址:贺兰县银河东路324号
联系人:张晓罡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贺兰县虹桥南街天源财汇中心b座604室
联系人:闫帅、李萌萌、鲁晓琴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改革局以关于建设街习岗变电站至凯添燃气厂区外电缆排管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贺发改复[2025]12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贺兰县综合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共计修建两段电缆通道,第一段起点为建设街习岗110kv变电站至国网银川供电公司35kv习黎线双回路段8号电缆井(位于东风公司门口);第二段起点为黎明110kv变电站至凯添燃气厂区外电缆接头井。线路全长约1.68km,第一段长约1.6km(双回路穿管直埋电缆0.02km,2x3+2回预制电缆排管0.94km,6+2回电缆拉管0.64km),第二段长约0.08km(双回路穿管直埋电缆0.01km,2x3+2回预制电缆排管0.07km)。新建22座电缆井,其中接头井(8.0mx2.5mx2.0m)2座,预制电缆转角井(3.0mx3.0mx2.0m)7座,预制电缆牵引井(2.0mx2.0mx2.0m)13座。
2.2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规定的所有内容的施工;
2.3 建设地点:贺兰县(建设街-凯添燃气厂区外)。
2.4 计划工期:239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4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51-******。
8.联系方式
名称:贺兰县综合执法局
地址:贺兰县银河东路324号
联系人:张晓罡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贺兰县虹桥南街天源财汇中心b座604室
联系人:闫帅、李萌萌、鲁晓琴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