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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岑巩县中心城区、镇远县羊坪镇区巡游出租汽车客运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对《岑巩县中心城区、镇远县羊坪镇区巡游出租汽车客运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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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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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岑巩县中心城区、镇远县羊坪镇区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行业发展,切实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贵州省道路客运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发改价格〔******改革局制定了《岑巩县中心城区、镇远县羊坪镇区巡游出租汽车客运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踊跃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13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岑巩县联系人:吴开本;电话:******

镇远县联系人:杨 ?琼;电话: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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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岑巩县中心城区、镇远县羊坪镇区巡游出租汽车客运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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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

******改革局

2025年8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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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巩县中心城区、镇远县羊坪镇区巡游出租

汽车客运价格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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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规范岑巩县中心城区、镇远县羊坪镇区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行业发展,切实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贵州省道路客运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1965号)规定******改革局根巡游车运价成本审核情况,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业基本情况

巡游车行业对于方便市民出行、缓解就业矛盾,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截至20258月,岑巩县中心城区、镇远县羊坪镇区巡游车保有量为122辆,巡游车经营公司3家。其中:******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二、现行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核定岑巩县城区、镇远县羊坪镇区出租汽车营运价格的批复》(岑价格发〔2008〕9号)、《关于我县开征出租汽车燃油附加的通知》岑价格发〔2012〕3号规定,目前巡游车在新兴城区和羊坪镇区运营范围为:东至羊坪一碗水(镇远迎宾牌坊)、西至羊坪原六七五加油站、北抵新兴至思阳方向的三公里处、南至羊坪牛场坝南端,实行固定起步价(单乘单车),再根据乘坐人数在起步价的基础上递增。规定区域外由巡游车司机与乘客议价。

(一)白天(6:00—24:00)为1人4元,2人5元,3人6元,4人6元。包含燃油附加费,标准为1元/车·次。

(二)夜晚(0:00—6:00)为1人5元,2人6元,3人6元,4人6元。包含燃油附加费,标准为1元/车·次。

三、调整的依据和原由

(一)调整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

3.《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定价目录(2025年版)>》;

******委员会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道路客运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1〕965号);

6.《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7.《岑巩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8.《镇远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9.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二)调整原由

1.岑巩县城区、镇远县羊坪镇区巡游车收费标准自2008年制定以来已执行17年,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燃油车现已基本全部转为新能源车,购车成本、车辆维护、人工费用等显著上涨,导致运营成本持续攀升,现行运价体系已难以覆盖实际经营成本,导致服务质量难以保证,同时与周******居民消费能力,适时优化调整巡游车运价机制。

2.随着岑巩县中心城区和羊坪镇区持续扩展,巡游车实际营运范围已显著超出2008年文件划定的计程区域,但运价标准长期未调整,服务质量与运营秩序面临挑战,因此需结合《岑巩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镇远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城区界定,同步修订运价适用范围及计价标准,以匹配巡游车市场发展实际需求。

3.当前岑巩县中心城区、镇远县羊坪镇区巡游车行业尚未实行打表计费制度,价格纠纷时有发生,消费者权益得不到保障。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贵州省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等文件规定及文明城市创建需求,加快推进计价器规范使用、引导经营者严格执行打表计费,以提升服务标准化水平,保障消费者权益,助力城市文明形象提升。

四、成本审核情况

******改革局依照职责权限,于2025年5月—8月对岑巩县中心城区、羊坪镇区3家巡游车运营成本开展了成本调查审核。通过对巡游车公司、承租人等开展调查问卷,并到巡游车公司实地调研,抽样调查巡游车运营情况,广泛收集相关数据资料,切实开展统计分析等,现已完成成本审核工作。经审核,巡游车运营总成本共411.44元/日,日均行驶里程314.64公里,单位成本1.31元/公里。

五、调整方案

(一)计程范围

依据《岑巩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镇远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结合市政道路实际情况,确定巡游车计程范围:往岑巩县新兴大道上大桥方向以镇远县羊坪派出所为界;往镇远县羊坪镇牛场坝方向以牛场坝坳上交叉路口为界;往镇远县羊坪镇侯家院方向以侯家院篮球场为界;往岑巩县新兴大道下大************街道大榕社区方向以岑巩************卫生院为界;往岑巩县大有镇腊恰畈村方向以狮子大桥为界;往岑巩县下溪水库方向以淡水鱼养殖基地为界;往岑巩县大有镇异溪村方向以异溪村委会为界。以上各点连线形成的范围为巡游车计程范围。岑巩县中心城区、镇远县羊坪镇区若因发展扩容,巡游车计程范围界定另作明确。

(二)收费方案

方案一

1)起租价:起租里程2公里(含)。白天(6:00-24:00)4元,夜间(00:00-次日6:00)5元。

2)计价方式:2公里(含)内按起租价计费;2公里至5公里(含)每0.5公里0.80元计费(记表器每0.5公里跳表一次),不足0.5公里按0.5公里计费;5公里至10公里(含)每公里2元,10公里外每公里2.50元,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费。

3)空驶费:巡游车单程行驶10公里(含)内不收空驶费;超出10公里,超出部分加收50%单程空驶费。双程用车无空驶费。

4)行程超出岑巩县中心城区、镇远县羊坪镇区计程范围的,由乘驾双方自行议价确定。

案二

1)起租价:起租里程3公里(含)。白天(6:00-24:00)5元;夜间(00:00-次日6:00)6元,

2)计价方式:3公里(含)内按起租价计费;3公里至5公里(含)每0.5公里0.80元计费(记表器每0.5公里跳表一次),不足0.5公里按0.5公里计费;5公里至10公里(含)每公里2元,10公里外每公里2.50元,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费。

3)空驶费:巡游车单程行驶10公里(含)内不收空驶费;超出10公里,超出部分加收50%单程空驶费。双程用车无空驶费。

4)行程超出岑巩县中心城区、镇远县羊坪镇区计程范围的,由乘驾双方自行议价确定。

六、巡游车运价结构调整后的影响分析

(一)对消费者的影响

若按照方案一:①乘车距离在起租里程(2公里)内,每次乘车消费支出增加0元/次;②乘车距离在起租里程外,原定城区范围内,单次乘车消费支出增加1元/次;③乘车距离在原定城区范围外,现行经营范围内,单次乘车消费支出约减少18元。

若按照方案二:①乘车距离在起租里程(2公里)内,每次乘车消费支出增加1元/次;②乘车距离在起租里程(3公里)内,单次乘车消费支出增加1元/次;③乘车距离在原定城区范围外,现行经营范围内,单次乘车消费支出约减少18.3元。

(二)对巡游车驾驶员的影响

运价结构调整后,从业人员的收入将得到改善巡游车驾驶成本得到合理补偿有利于巡游汽车行业从业人员思想稳定,净化行业经营秩序,减少因运价不合理带来的投诉纠纷,从而规范行业经营行为,提升行业服务质量,保障广大市民方便、快捷的出行环境。

七、其他事项

1.同城同价,实施一个计价原则。

2.巡游车驾驶员在营运范围内必须使用计价器,打表计价收费,不能在营运范围内任意加价乱收费。凡不按规定营运标准收费的,一经查实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3.凡是营运范围内车辆能正常出入(车辆能掉头)的地方,必须将乘客安全送至目的地,否则乘客拒付乘车费。

4.驾驶员运送乘客时不得故意绕道,如遇特殊情况需绕道行驶时,必须征得乘客同意并选择合理线路行驶,否则乘客拒付乘车费。

5.营运范围之外的出租车运营价格由驾驶员和乘客自行商议。

6.驾驶员须向乘客提供发票,无故不提供票据的,乘客可以拒付乘车费。

7.身高1.2米以下小孩在大人监护下免费乘坐。

8.巡游车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明码标价的规定,在车内醒目位置张贴价目表进行明码标价,并配备驾驶员岗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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