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岑巩县中心城区、镇远县羊坪镇区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行业发展,切实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贵州省道路客运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发改价格〔******改革局制定了《岑巩县中心城区、镇远县羊坪镇区巡游出租汽车客运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踊跃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13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岑巩县联系人:吴开本;电话:******
镇远县联系人:杨 ?琼;电话: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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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岑巩县中心城区、镇远县羊坪镇区巡游出租汽车客运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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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
******改革局
2025年8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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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巩县中心城区、镇远县羊坪镇区巡游出租
汽车客运价格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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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岑巩县中心城区、镇远县羊坪镇区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行业发展,切实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贵州省道路客运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1〕965号)规定,******改革局根据巡游车运价成本审核情况,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业基本情况
巡游车行业对于方便市民出行、缓解就业矛盾,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截至2025年8月,岑巩县中心城区、镇远县羊坪镇区巡游车保有量为122辆,巡游车经营公司3家。其中:******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二、现行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核定岑巩县城区、镇远县羊坪镇区出租汽车营运价格的批复》(岑价格发〔2008〕9号)、《关于我县开征出租汽车燃油附加的通知》岑价格发〔2012〕3号规定,目前巡游车在新兴城区和羊坪镇区运营范围为:东至羊坪一碗水(镇远迎宾牌坊)、西至羊坪原六七五加油站、北抵新兴至思阳方向的三公里处、南至羊坪牛场坝南端,实行固定起步价(单乘单车),再根据乘坐人数在起步价的基础上递增。规定区域外由巡游车司机与乘客议价。
(一)白天(6:00—24:00)为1人4元,2人5元,3人6元,4人6元。包含燃油附加费,标准为1元/车·次。
(二)夜晚(0:00—6:00)为1人5元,2人6元,3人6元,4人6元。包含燃油附加费,标准为1元/车·次。
三、调整的依据和原由
(一)调整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
3.《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定价目录(2025年版)>》;
******委员会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道路客运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1〕965号);
6.《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7.《岑巩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8.《镇远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9.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二)调整原由
1.岑巩县城区、镇远县羊坪镇区巡游车收费标准自2008年制定以来已执行17年,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燃油车现已基本全部转为新能源车,购车成本、车辆维护、人工费用等显著上涨,导致运营成本持续攀升,现行运价体系已难以覆盖实际经营成本,导致服务质量难以保证,同时与周******居民消费能力,适时优化调整巡游车运价机制。
2.随着岑巩县中心城区和羊坪镇区持续扩展,巡游车实际营运范围已显著超出2008年文件划定的计程区域,但运价标准长期未调整,服务质量与运营秩序面临挑战,因此需结合《岑巩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镇远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城区界定,同步修订运价适用范围及计价标准,以匹配巡游车市场发展实际需求。
3.当前岑巩县中心城区、镇远县羊坪镇区巡游车行业尚未实行打表计费制度,价格纠纷时有发生,消费者权益得不到保障。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贵州省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等文件规定及文明城市创建需求,加快推进计价器规范使用、引导经营者严格执行打表计费,以提升服务标准化水平,保障消费者权益,助力城市文明形象提升。
四、成本审核情况
******改革局依照职责权限,于2025年5月—8月对岑巩县中心城区、羊坪镇区3家巡游车运营成本开展了成本调查审核。通过对巡游车公司、承租人等开展调查问卷,并到巡游车公司实地调研,抽样调查巡游车运营情况,广泛收集相关数据资料,切实开展统计分析等,现已完成成本审核工作。经审核,巡游车运营总成本共411.44元/日,日均行驶里程314.64公里,单位成本1.31元/公里。
五、调整方案
(一)计程范围
依据《岑巩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镇远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结合市政道路实际情况,确定巡游车计程范围:往岑巩县新兴大道上大桥方向以镇远县羊坪派出所为界;往镇远县羊坪镇牛场坝方向以牛场坝坳上交叉路口为界;往镇远县羊坪镇侯家院方向以侯家院篮球场为界;往岑巩县新兴大道下大************街道大榕社区方向以岑巩************卫生院为界;往岑巩县大有镇腊恰畈村方向以狮子大桥为界;往岑巩县下溪水库方向以淡水鱼养殖基地为界;往岑巩县大有镇异溪村方向以异溪村委会为界。以上各点连线形成的范围为巡游车计程范围。岑巩县中心城区、镇远县羊坪镇区若因发展扩容,巡游车计程范围界定另作明确。
(二)收费方案
方案一:
(1)起租价:起租里程2公里(含)。白天(6:00-24:00)4元,夜间(00:00-次日6:00)5元。
(2)计价方式:2公里(含)内按起租价计费;2公里至5公里(含)每0.5公里0.80元计费(记表器每0.5公里跳表一次),不足0.5公里按0.5公里计费;5公里至10公里(含)每公里2元,10公里外每公里2.50元,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费。
(3)空驶费:巡游车单程行驶10公里(含)内不收空驶费;超出10公里,超出部分加收50%单程空驶费。双程用车无空驶费。
(4)行程超出岑巩县中心城区、镇远县羊坪镇区计程范围的,由乘驾双方自行议价确定。
方案二:
(1)起租价:起租里程3公里(含)。白天(6:00-24:00)5元;夜间(00:00-次日6:00)6元,
(2)计价方式:3公里(含)内按起租价计费;3公里至5公里(含)每0.5公里0.80元计费(记表器每0.5公里跳表一次),不足0.5公里按0.5公里计费;5公里至10公里(含)每公里2元,10公里外每公里2.50元,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费。
(3)空驶费:巡游车单程行驶10公里(含)内不收空驶费;超出10公里,超出部分加收50%单程空驶费。双程用车无空驶费。
(4)行程超出岑巩县中心城区、镇远县羊坪镇区计程范围的,由乘驾双方自行议价确定。
六、巡游车运价结构调整后的影响分析
(一)对消费者的影响
若按照方案一:①乘车距离在起租里程(2公里)内,每次乘车消费支出增加0元/次;②乘车距离在起租里程外,原定城区范围内,单次乘车消费支出增加1元/次;③乘车距离在原定城区范围外,现行经营范围内,单次乘车消费支出约减少18元。
若按照方案二:①乘车距离在起租里程(2公里)内,每次乘车消费支出增加1元/次;②乘车距离在起租里程(3公里)内,单次乘车消费支出增加1元/次;③乘车距离在原定城区范围外,现行经营范围内,单次乘车消费支出约减少18.3元。
(二)对巡游车驾驶员的影响
运价结构调整后,从业人员的收入将得到改善,巡游车驾驶成本得到合理补偿,有利于巡游汽车行业从业人员思想稳定,净化行业经营秩序,减少因运价不合理带来的投诉纠纷,从而规范行业经营行为,提升行业服务质量,保障广大市民方便、快捷的出行环境。
七、其他事项
1.同城同价,实施一个计价原则。
2.巡游车驾驶员在营运范围内必须使用计价器,打表计价收费,不能在营运范围内任意加价乱收费。凡不按规定营运标准收费的,一经查实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3.凡是营运范围内车辆能正常出入(车辆能掉头)的地方,必须将乘客安全送至目的地,否则乘客拒付乘车费。
4.驾驶员运送乘客时不得故意绕道,如遇特殊情况需绕道行驶时,必须征得乘客同意并选择合理线路行驶,否则乘客拒付乘车费。
5.营运范围之外的出租车运营价格由驾驶员和乘客自行商议。
6.驾驶员须向乘客提供发票,无故不提供票据的,乘客可以拒付乘车费。
7.身高1.2米以下小孩在大人监护下免费乘坐。
8.巡游车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明码标价的规定,在车内醒目位置张贴价目表进行明码标价,并配备驾驶员岗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