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上段村进行甬台温改扩建工程温州湖雾镇至南塘枢纽、乐清枢纽至北白象段第TJ04-1标段(上段)拌合站临时用地建设,其用地范围图和总平面图附后,现予以公示。
凡是与本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联系人:方浩伊,电话:******)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