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温州港舥艚作业区一期工程 | 龙港市龙港新城南部的港舥艚作业区,琵琶山以西约780米位置。 | ******有限公司 | 新建4个5000顿级货运泊位,包括2个通用泊位和2个通用兼顾多用途泊位,泊位总长度556m,建设码头平台556m*22m、2座16宽引桥,项目总用海面积23.3974公顷;码头后方配套港区陆域面积18.1175公顷,项目总建筑面积15783.45m2;新建航道疏浚、助航设施和临时工程,航道全长15.67km;码头前沿停泊、回旋水域港池疏浚量约272万m3,进港航道疏浚量约460m3,合计疏浚量732万m3。 | 已做好环评阶段公示,已受理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具体污染防治措施见环评报告。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传真:0577-******
通讯地址:温州市会展路1288号市民中心B幢3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