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厨余垃圾源头治理,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江县中心城区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请广大群众提出意见建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您的意见建议报送至公告邮箱,逾期将不再受理。
公示期: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21日
邮??箱:******
联系人:陈古强
联系电话:******
******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拟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
******居民厨余垃圾处理成本监审报告
??????3.******居民厨余生活垃圾处理成本监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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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
2025年8月7日
******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拟定价方案
(征求意见稿)
******居民厨余垃圾源头治理,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江县中心城区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府办函〔2024〕77号)等相关规定******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收费范围
******街道)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
二、收费原则
******居民厨余垃圾按照“产生者******居民单位承受能力核定。
三、必要性和意义
******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工作是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的必然要求。******总书记高度重视垃圾治理工作特别是垃圾分类,指出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
二是建立健全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制度是落实污染者付费的重要体现。建立收费制度是落实“污染者付费”原则真正体现用户付费责任,是推动厨余垃圾处理的有效手段,对于促进处理设施的运行和加快产业化进程具有重要作用。
三是建立健全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机制是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重要抓手。全面建立健全厨余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及收费机制,能够真正有效地促进厨余垃圾处理成本公平分担,积极引导相关利益方积极参与垃圾减量、垃圾分类以及垃圾回收利用。
******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工作现状
******居民厨余垃******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标准,为330元/吨(含收集、运输、处理环节),并于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居民厨余垃圾处置收费为350元/吨(餐厨垃圾收运及处理综合单价)。
************居民厨余垃圾处理服务(收运处置)收费价格标准为:350元/吨(最高指导价)。
4.平塘县2024年6月20日发布的平塘县餐厨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项目特许经营购买服务项目中标公告,餐厨垃圾收集处理服务费以340元/吨单价中标。
5.瓮安县2024年9月11日发布的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特许经营项目中标公告,餐厨垃圾收集处理费以318元/吨单价中标。
6.荔波县2023年9月12日发布的荔波县餐厨垃圾处置特许经营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餐厨垃圾收集处理费以339.50元/吨单价中标。
五、拟制定收费标准
******居民厨余垃圾处理成本(含收************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最高指导价为330元/吨(含收集、运输和处置)。
六、其他事项
******居民厨余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成本,不得挪作他用。由县住建局负责餐厨垃圾的日常监督管理,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进行监管,督促收运单位建立收集清运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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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厨余垃圾处理成本监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8号)、《贵州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有限责任公司厨余垃圾处理成本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本监审项目
******居民厨余垃圾处理成本。
二、经营者基本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0年4月29日,
******街道新寨社区经开区污水处理二厂旁,现注册资本20000万元。项目占地6.7亩,规划建筑总面积2500平方米,项目计划总投资3000万元,设计年处置餐厨垃圾7300吨,年产值约506万元。按照市场化行为经营,完全市场化管理,政府特许经营期限为25年,具体时间:2021年6月10日至2046年6月9日,特许经营项目为:德江县餐厨垃圾“集中收集、预资源化利用、残渣转运至资源化利用场”进行的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
公司订制专用车辆6台,聘请专业驾驶员6人、收料员4人、作业员8人等;规划清运时间及路线,城区餐厨垃圾容器60kg的有600余个,240kg的有100余个。
公司经营范围:餐厨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动物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日用品销售;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非食用植物油销售;肥料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组建后,2021年6月10日取得《************学校及城区大型餐饮行业)。
三、成本监审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8号);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定价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5〕8号);
(四)《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黔发改成本〔2020〕1129号);
(五)《贵州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试行)》(黔发改价格〔2025〕267号);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相关财务资料。
四、成本监审原则
******居民餐厨垃圾处理成本的费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居民餐厨垃圾处理成本的费用应当反映经营活动正常需要,并按照合理方法和合理标准核算;影响成本各项费用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或社会公允水平。
******居民餐厨垃圾处理过程中直接相关或间接相关的费用。
五、成本监审程序
此次成本调查,严格遵循受理、审核、补充、结论的程序进行。
(一)受理。收到经营者定价成本调查相关资料后,及时成立成本调查工作组。通过对提交的成本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合格后,开展成本调查。
(二)审核。查验原始凭证及相关资料,研究、审核成本数据。
(三)反馈。将成本初步审核情况及理由及时告知经营者,并根据其意见和提供的相关证据及补充材料,有针对性地组织复查复审,进一步完善成本资料,修正审核结果。
(四)结论。按照上述程序,经审核经营者各项费用,核减不应进入成本的各项支出后,对最终确认的成本出具成本调查报告。
六、成本审核情况
******居民厨余垃圾处理成本主要由收集成本、运输成本、处置成本等构成,共计337.67万元。
(一)餐厨垃圾收集成本费69.00万元。主要为职工薪酬、材料费、燃料和动力费、折旧费、其他费用。
(二)餐厨垃圾运输成本费50.36万元,主要为职工薪酬、材料费、燃料和动力费、折旧费、其他费用。
(三)餐厨垃圾处置成本费218.31万元,职工薪酬、材料费、燃料和动力费、折旧费、其他费用、期间费用及税金。
七、成本审核结论
******有限公司垃圾处理总成本为337.67万元,涉及餐饮企业242家,单位处理成本为331.77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