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检测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zlj(2025)10-15
************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消防检测服务。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清流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造价暂定5000万(具体以财审后预算造价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清流县文化街至长兴中街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
******消防设施现状调查并出具报告)。
2.4检测服务费:15万元(每平方1.5元,暂定10万平方,具体以设计单位
认定实际面积为准)。
******消防检测及现状调查报告。
2.6目标:检测成果及报告应真实、准确。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消防总队服务信息平台备案。
******消防工程师证书,且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
3.4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消防检测业务的情况。
3.6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出的人员未被依法禁止、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或处于从业限制期限内。
4.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10月14日至 2025年10月16日,到“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6日下午17:00分前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确认函(格式见后)盖章后扫描以pdf格式(标题需备注公司名称)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逾期视为放弃(未按照pdf格式发送视为放弃,且不另行通知)。
5. 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5年10月17日10:0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邀请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人的号码,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19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文件的提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承诺文件递************有限公司,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邀请书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邮编:365300
电话:0598-******,传真:/
联系人:李先生
******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北山路56号401室
联系人:小伍
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检察院旁)
联系电话:******
附件1-1:确认函
确认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招标的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并承诺本公司未处于资质动态核查整改期间,若提交虚假材料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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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zlj(2025)10-15
************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消防检测服务。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清流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造价暂定5000万(具体以财审后预算造价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清流县文化街至长兴中街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
******消防设施现状调查并出具报告)。
2.4检测服务费:15万元(每平方1.5元,暂定10万平方,具体以设计单位
认定实际面积为准)。
******消防检测及现状调查报告。
2.6目标:检测成果及报告应真实、准确。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消防总队服务信息平台备案。
******消防工程师证书,且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
3.4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消防检测业务的情况。
3.6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出的人员未被依法禁止、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或处于从业限制期限内。
4.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10月14日至 2025年10月16日,到“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6日下午17:00分前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确认函(格式见后)盖章后扫描以pdf格式(标题需备注公司名称)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逾期视为放弃(未按照pdf格式发送视为放弃,且不另行通知)。
5. 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5年10月17日10:0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邀请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人的号码,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19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文件的提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承诺文件递************有限公司,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邀请书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邮编:365300
电话:0598-******,传真:/
联系人:李先生
******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北山路56号401室
联系人:小伍
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检察院旁)
联系电话:******
附件1-1:确认函
确认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招标的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并承诺本公司未处于资质动态核查整改期间,若提交虚假材料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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