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灵川县兰田瑶族乡兰田村委兰田街水库美丽移民村工程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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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灵川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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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灵川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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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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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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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
室外篮球场改造782.23平方米,移民休闲区330平方米,古井区76.01平方米,微菜园围墙599米,菜地平整3200平方米,沥青路面2357平方米,(仿古砖)混凝土路面7300平方米,原水泥地面修复1450平方米,新增公共卫生间77.65平方米,彩色沥青(绿)路面3200平方米,排水系统改造3264.1米,排污系统改造1953米,太阳能路灯62盏,自来水主管1070米,自来水支管7335米,垃圾站点9组,充电桩10套,零星工程1项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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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5年6月13 日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号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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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6月1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6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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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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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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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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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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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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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龚海荣(注册编号:桂******8822;身份证号:430528********8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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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员 |
王万祥(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6)******、身份证号:452325********1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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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企业业绩 1.桂林市排水管网翻新维修工程 2.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蚂蟥洲生态修复工程(漓江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一漓江城市段洲岛自然生态景区修复工程) ******居环境整治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大寨村污水处理项目) (二)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为84.43,桂林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考评系统中,评定为“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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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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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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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2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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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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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韦霏(注册编号:桂******8291;身份证号:450304********2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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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员 |
陈善有(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5)0000468、身份证号:452332********15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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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企业业绩 1.桂黄东一路道路工程项目总承包 2.秧十六路至临苏路排洪渠工程 (二)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为90.56,桂林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考评系统中,评定为“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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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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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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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3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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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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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黎业忠(注册编号:桂******5789、身份证号:452130********0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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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员 |
刘早为(证书编号:C3(2013)******、身份证号:450327********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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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企业业绩 1.南宁市乐贤路保障房东侧2号路工程; 2.天德路二期(北仑路-规划3路) 项目施工(重)。 (二)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为79.01,桂林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考评系统中,评定为“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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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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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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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glggzy/上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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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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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 |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