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普朱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已列入舟山市交通运输局养护计划,由舟山市交通运输局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舟山交通网(******/)、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025年普朱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实施里程共计5.52km,涉及广佛线K0+000~K2+522段(四级公路)、入龙线K0+000~K1+000段(四级公路)、海飞线K9+439-K10+484段(四级公路)、龙俞线K0+000~K0+953段(四级公路)路面修复及沿线设施改造,同时对龙俞线实施路段进行单车道提升。
本次招标设一个养护标段,招标范围:对上述路段实施内容包含路面大中修和单车道提升改造,主要工程内容有原路基路面病害处理、水稳及沥青路面摊铺、混凝土路面浇筑及完善沿线排水、防护、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
计划工期:90日历天(3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养护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养护能力并符合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养护单位均可参加施工标段的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其他要求:____无_____。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网址为:(舟山市数字招标交易系统)******:8181/TPBidder/memberLogin。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 2 月 11日至2025年 2 月 17日。
4.3 未取得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并取得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操作网址为:(浙江省统一主体库)******/tspbidder/memberLogin。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98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2 月 18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通过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3 月 4 日 9 时 00 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操作网址为:(舟山市数字招标交易系统)******:8181/TPBidder/memberLogin。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舟山交通网(******/)和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管理中心
******街道金沙大道2258号
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址:舟山市临城中浪国际大厦A座23楼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 ******银行。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自2020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地完成过20000平方米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的大中修养护工程业绩。 |
注:1、投标人应在“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资料,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项规定。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及1.4.4项情形。 |
注:投标人应在“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安全生产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 | 1、担任过20000平方米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大中修养护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证书或公路养护企业项目经理证书(公路叁级项目经理)以上职称,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 2、拟委任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 | 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 |
安全负责人 | 1 | 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在有效期内)。 |
注:1、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4、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