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怀化市鹤城区鹏桦建材涂料厂年产15万吨腻子粉生产线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2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怀化市鹤城区城东新区鹤城区行政中心综合楼14楼
邮 编:4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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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5年6月11日)起二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怀化市鹤城区鹏桦建材涂料厂年产15万吨腻子粉生产线项目变更 |
建设单位 |
怀化市鹤城区鹏桦建材涂料厂 |
建设地点 |
******办事处犁头园村9组红布塘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怀化市鹤城区鹏桦建材涂料厂年产15万吨腻子粉生产线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总占地面积13398m2,总建筑面积8000m2,其中生产车间7800m2,生活区200m2,项目主要从事腻子粉生产,年产15万吨。变更后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万元。变更后项目总占地面积不变,仍为13398m2,新增建筑面积340m2,总建筑面积8340m2,其中含原生产车间7800m2,原生活区200m2,新建烘干车间340m2,产品调整为年产5万吨腻子粉、干粉瓷砖胶7万吨、仿真石材料3万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有组织废气: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在破碎机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雷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在雷磨机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分散、搅拌工序产生非甲烷总烃采用风机负压收集;生产车间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排至非甲烷总烃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处理后外排;料仓为密闭式,每座粉末筒仓配备一套脉冲滤筒式除尘器,产生的颗粒物基本可视为完全收集,颗粒物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储罐顶部的排气孔外排。 2、废水: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5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噪声。项目生产车间全为封闭标准厂房,设备设置减振垫,对生产车间及厂房门窗采取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再经过厂区外墙墙体阻隔、距离衰减,则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水洗沉淀物、雷磨不合格粉料、废包装袋、收集的颗粒物、废抹布及手套、废机油及废油桶、废活性炭等。含油废抹布、手套、废机油及废油桶、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水洗沉淀物、雷磨不合格粉料、收集的颗粒物回用于生产;一般废包装材料单独收集,定期交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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