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财险广东分公司2025-2027年车辆道路救援等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内容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本变更公告,与招标文件、招 标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变更公告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不一 致处,以本文件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书”-“六、多供应商履约说明”变更如下:
1.道路救援相应时间远超合同承诺的期限
2.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
3.车辆道路救援不符合国家标准安全规范,主要依据《道路车辆清障救援操作规范》、《道路车辆清障救援技术要求》等
4.供应商发生投诉2个工作日内未能及时处理、服务质量严重不达标、造成客户损失等将暂停合作7天并整改,累计3个月投诉率超过5%将终止合同。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分细则2.2.2商务部分”变更如下:
(4)空驶费(车辆事故救援、车辆故障救援服务):按服务费X%收费,此项价格不计入报价中,最高报价不得超过40%。
三、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一览表”-“注:3”及“投标一览表”变更如下:
服务项目(一级) |
服务项目(二级) |
服务范围 |
含税单价(元/次)/百分比(%) |
车辆故障救援服务 |
拖车 |
9座及以下客车,包含电动车 |
元/次 |
搭电 |
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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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胎、轮胎充气 |
元/次 |
||
送油、送水、送防冻液 |
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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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救援 |
元/次 |
||
空驶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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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救援 |
拖车 |
9座及以下客车,包含电动车。 |
元/次 |
困境救援(不需要启用吊车等辅助设备或多辆车完成救援的) |
元/次 |
||
困境救援(需要启用吊车等辅助设备或多辆车完成救援的) |
元/次 |
||
空驶费 |
% |
3、甲方客户申请道路救援服务并调度成功开始10分钟内取消,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10分钟后如客户要求取消服务,且乙方救援车辆已发出的,则该次服务视为放空,甲方应按照实际案件收费的约定百分比向乙方支付空驶费,故障救援服务费最高可按40%收费,事故救援服务费最高可按40%收费;但对于由于乙方不能在规定时效内到达现场而导致客户取消服务的案件,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本公告未涉及的内容均以招标文件为主。
项目负责人签字: ******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