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北门江天角潭水利枢纽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海南省北门江天角潭水利枢纽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其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海南省北门江天角潭水利枢纽工程。
建设地点:海南省儋州市。
******有限公司。
工程任务:工业供水、农业灌溉兼顾发电等综合利用
工程规模:天角潭水利枢纽工程为Ⅱ等大(2)型,主要由主坝、4座副坝、灌区渠首工程、引水发电系统、鱼道和鱼类增殖站等部分组成,正常蓄水位为58.0m,总库容1.94亿m3,多年平均供水量为13557万m3,其中工业供水量为6138万m3,农业灌溉供水量为7419万m3,电站装机容量5000k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1775万kW·h。
二、公示内容
《海南省北门江天角潭水利枢纽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文工 陈工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3号互联网金融大厦A座20楼。
电子邮箱:******。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附件:1.海南省北门江天角潭水利枢纽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3.海南省北门江天角潭水利枢纽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