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3日四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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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0万立生态PC人造石产品生产项目 | 四平市铁东区城东乡房身村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5624m2,总建筑面积为5624m2,建设年产10万立生态PC人造石产品生产项目。 | 1、废气:本项目车间投料、搅拌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水泥料仓呼吸孔处粉尘经配套的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磨光、雕刻工序采用湿法作业,少量粉尘组织逸散。 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不设置食堂、洗浴及水冲厕所,职工如厕使用旱厕,旱厕定期清掏做农肥使用。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在采取设备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的情况下,经预测厂界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生活垃圾送当地村屯生活垃圾收集点,由村环卫部门清运;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石料及沉淀池沉渣回用于生产,经妥善处置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来源:审批办
初审:李松原
复审:王刚
终审:刘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