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医院信息化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设计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WJXM-02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日期:2025年3月17日
******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北二街6号
成交金额:12800.00元 大写:壹万贰仟捌佰元整
******医院信息化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设计咨询服务
******委员会名单:见评委会签到表
******医院
地址:安庆市望江县逸仙路望江县国际花园南侧约180米
联系人:万主任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望江县政务新区C区一楼
项目负责人:黄工、陈工、潘工
联系电话:******
公告期限: 2025年 3月18 日至2025 年 3 月19 日(1个工作日)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望江县政务新区C区一楼,联系电话:0556-******。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医院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