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淮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核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淮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农村局以《关于淮安市淮阴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淮农发〔2025〕21号)、《关于202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淮农发〔2025〕3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人民政府、******人民政府、******人民政府、******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跟踪审计及结算审核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淮阴******街道。
2.2项目建设规模:拟建高标准农田面积约9.9万亩,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网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等所有土建工程(含节余资金增做工程)及施工合同中明确的范围及工程变更等内容,总投资25005万元。
2.3招标范围:2025年度淮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核项目(含节余资金工程项目)。
2.4服务期:270日历天(暂定,以实际服务周期为准,包含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2.5招标控制价:一标段为人民币45.83万元;二标段为人民币38.49万元;
2.6标段划分:共分2个标段,分别为:
2025年度淮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核项目(一标段):高标准农田建设5.39万亩,计划总投资约13503万元,项目区地点为淮安市淮阴区徐溜镇、渔沟镇、丁集镇、刘老庄镇、淮高镇。
2025年度淮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核项目(二标段):高标准农田建设4.51万亩,计划总投资约11502万元,项目区地点为淮安市淮阴区高家堰镇、南陈集镇******街道。
注: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可参加全部标段的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中 1 个标段。开标、评标、定标顺序按照第1到第2标段顺序进行,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可继续参加后续标段******委员会可将其作为最后1名中标候选人推荐)。
2.7质量要求:审计(全面复核误差)误差率应控制在(±)2%以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3.3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近3个自然月中任意1个月的在本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其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3.4投标人做出如下承诺:
(1)企业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款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3.5******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评标时评委将进入“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拟投标单位于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1月10日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网站首页右侧点击“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系统,点击“交易乙方”→点击“招标公告”→点击“农田土地”→找到所投项目→点击“下载文件”。
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投标,CA办理程序及资料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A证书办理点:①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CFCA认证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00)。
4.2投标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
5. 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不见面大厅”开标三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下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 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不一致的,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或电子印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投标文件及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2.1.2 | 资格 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营业执照链接诚信库,并同时将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项目负责人 | 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注册证书链接诚信库,并同时将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社保证明 | 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近3个自然月中任意1个月的在本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其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相关资料链接诚信库,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承诺书 | 投标人做出如下承诺: (1)企业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款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4)******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将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符合要求即可 | ||
联合体投标 | 未联合体投标即可 | ||
2.1.3 | 响 应 性 评 审 标 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项、3.4.2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2条所列情形 |
评分标准
评标办法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50分 服务方案:30分 商务部分:2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有效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0.2分,有效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不足1%部分,按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3 | 投标报价 (50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有效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有效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不足1%部分,按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注:******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得分保留两位有效小数。 ******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上述系数原则上是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上述系数由招标人代表抽取确定,各投标单位不得有异议。 | 50 | |
服务方案 (30分) | ①项目概况理解及编制说明。 | 2 | ||
②实施跟踪审计的总体构思。 | 3 | |||
③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内部质量控制措施。 | 3 | |||
④项目部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计划及人员岗位职责及其廉政保证措施。 | 3 | |||
⑤项目组的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及措施、工作制度。 | 4 | |||
⑥对工程造价控制、合同管理的控制方法与措施。 | 4 | |||
⑦对工程造价控制特点、难点、关键点的认识,以及实施进程中如何对关键点进行控制。 | 4 | |||
⑧对工程造价咨询资料搜集归档的管理措施。 | 3 | |||
⑨对隐蔽工程、土方工程的审计方案,对施工单位采用不平衡报价手段的处理措施。 | 4 | |||
注:1.除服务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服务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服务方案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
商务部分 | 项目组成员 (8分)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建专业或水利专业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原国家注册造价师),每提供一人得1分;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1分,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2分。本项满分8分,不提供不得分。 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
业绩(12分) | 1.投标人自2019年9月1日以来(以工程审定单出具时间为准),承担过项目投资额6000万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或农田水利类项目(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灌区建设项目、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等,以上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改造等)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的造价咨询项目或竣工结算审核项目的业绩,有一个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 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造价咨询合同和由建设、施工、造价咨询单位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审定单,缺项不得分。项目投资额以造价咨询合同金额为准,未列明的不予计分。 注:投标人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如为同一个项目,不重复计分,优先计算项目负责人业绩得分。 | |||
2.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9月1日以来(以工程审定单出具时间为准),承担过项目投资额6000万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或农田水利类项目(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灌区建设项目、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等,以上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改造等)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的造价咨询项目或竣工结算审核项目的业绩,有一个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 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造价咨询合同和由建设、施工、造价咨询单位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审定单,缺项不得分。项目投资额以造价咨询合同金额为准,未列明的不予计分。 注:(1)投标人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如为同一个项目,不重复计分,优先计算项目负责人业绩得分。 (2)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 |
9.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
地 址:淮安市淮阴区徐溜镇富徐路1号
******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地 址:淮安市淮阴区渔沟镇中原街111号
******人民政府
联系人:洪先生 电话:0517-******
地 址:淮安市淮阴区丁集镇爱民路31号
******人民政府
联系人:邵先生 电话:******
地 址:淮安市淮阴区刘老庄镇徐张路85号
******人民政府
联系人:尹先生 电话:******
地 址:淮安市淮阴区淮高镇张集村长青路14号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淮阴区淮河东路江淮科技园4号楼7楼708室
联系人:邵女士 电话:******
******农村局
地址:淮阴区承德北路606号814室
联系人:陈思羽 电话: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