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洪泽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长期国债)—黄集标段施工已由******农村局以《关于2025年度第三批超长期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淮农发〔2025】5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街道境内。
2.2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 建设概况及内容:本次涉及******街道******居委会。
(1)灌溉与排水工程:
①泵站工程:拆建五组灌溉站(250QSZ-4.5-11)1座、拆建胜天河西灌溉站(250QSZ-4.5-11)1座、新建二中队灌溉站(250QSZ-4.5-11)1座、拆建张月庄灌溉站(250QSZ-4.5-11)1座;
②衬砌渠道工程:新建衬砌渠道1( B=6.4m,b=l.5m,h=1.5m)总长0.236km、新建衬砌渠道2( B=4.0m,b=0.8m,h=1.28m;B=6.0m,b=1.1m, h=l.5m)总长0.595km、新建衬砌渠道3 (B=2.0m,b=0.5m,h=0.6m;预制U100)总长0.122km;
③建筑物工程:Φ30×4m放水口(20座)、拆建进水闸1 1.5m*1.5m*6m(1座)、新建节制闸1Φ60cm×6m(10座)、拆建退水闸1Φ80cm×6m(2座)、新建退水闸2Φ60cm×6m(3座)、拆建涵洞1Φ100cm×6m(1座)、 拆建涵洞2Φ80cm×6m(6座)、 新建涵洞3Φ60cm×6m(8座)、新建疏浚沟渠 1~2) b=2.5~6.5m,m=l.5)总长1.128km、新建疏浚沟渠 3~7 (b=1.0~6.0m,m=1.5)总长1.988km;
(2)田间道路:新建水泥路B=3.0m,h=18cm(总计2.825km);
(3)农业措施:水塘填筑155亩、深翻1000亩;
(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榉树130颗、红叶石楠树130颗、紫薇130颗、海棠130颗;
(5)项目公示牌。
2.4 合同估算价:369.80万元。
2.5 要求工期: 240 日历天。
备注:泵站工程须在2026年4月10日前出水。
2.6 质量目标:合格
2.7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相关技术资料。
2.8 付款方式:工程款采用数字人民币形式支付:第一期,工程量完成形象进度的40%并经验收合格后付签约合同价的30%;第二期,通过四方验收后付至签约合同价的70%;第三期,通过市级竣工验收并且缴纳质保金(审计价的3%)后,付至审计价的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投标人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必须达标) ,且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按照规划实施,不得随意变更,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及资金安全。
3.3 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如拟派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
3.4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提供原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除原发包人出具证明的工程外无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承诺书,时间均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
(a) 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 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 验收;
(c) 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 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 (含),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3.5 投标人及拟任项目经理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
3.6 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合格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合格,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7 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拟任项目经理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3.8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9 拟任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拟任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额≥200万元高标准农田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三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的单项合同额即可。如果以上资料载明的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额不一致时,则以业绩高的为准】。
备注:项目经理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得作为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业绩。项目经理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当提供经业主出具的变更证明。
3.10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1) 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至3.10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
(3) 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
(4) 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 码一致,即视为围标串标,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5)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6)图纸获取地址为: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
(7)其他特殊说明事项
1)招标人严禁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3) 本项目开工后项目五大员(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必须按招标人要求参加项目建设工作例会和调度会,如上述人员不满足考勤要求的,招标人可认定中标单位存在挂靠或非法转包行为,招标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并上报项目主管部门进行信用考核。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至 2025年10月28日;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2 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CA 办理程序及资料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CA 证书办理点:①淮安市深圳路 16 号淮安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CFCA 认证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 国信 CA 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 电话:******00) 。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上午时09;30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逾期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3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找到“工程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6.评标入围
本次评标入围方法、入围环节和入围数量:
评标入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t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t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t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t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 | 当满足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人≤20家时,所有满足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当满足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人>20家时,******委员会将采用下列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投标人。 1.评标入围方法: t直接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t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A。其中: 方法三中G1取值范围:10%、15%、20%,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三中G2取值范围:10%、15%、20%、25%、30%,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三中R取值为: 15 ,平均值以上 7 家、平均值以下 8 家;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从诚信库中勾选上传) |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含) 以上资质 (投标人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必须达标) ,且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从诚信库中勾选上传) |
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 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 (含) 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从诚信库中勾选上传)。 如拟派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 |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承诺书(格式二),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位置(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 a、b、c、d、e 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提供原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提供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承诺书 (格式三) ,时间均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 (a) 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 通过水下 (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 验收; (c) 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 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 (含),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将承诺书的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和原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位置。 | |
投标人及拟任项目经理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 | 投标人提供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承诺书(格式一),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日之前。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位置。 |
企业资质动态监管要求 | 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合格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合格,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
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 提供拟任项目经理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以上材料从诚信库中勾选上传。 |
提供承诺书(格式四)(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承诺书(格式四)”) | 提供承诺书(格式四),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位置 |
拟任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 拟任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拟任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额≥200万元高标准农田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2.施工合同、3.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三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的单项合同额即可。如果以上资料载明的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额不一致时,则以业绩高的为准】。以上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位置。 备注:项目经理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得作为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业绩。项目经理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当提供经业主出具的变更证明。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见联合体即可。 |
8.评标方法
******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等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t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100分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t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t方法一;t方法二;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中K值取值范围:97%、98%、99%,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中K1值取值范围:97%、98%、99%,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65%、70%、75%,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K2 取值为:100%;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2.3.3 (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 0.9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办事处 地址:淮安市洪泽区******街道黄河路1号
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 ******
监管部门:******农村局
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0517-******
******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洪泽区北京路小区东门院内
联系人及电话:刘辉 ******